北京哪有治疗白癜风的专家大礼包里小食品“生日”各不同
消费者查看不细易导致食品过期质监:商家做法符合规定
年关将至,超市里各种大礼包受到顾客“追捧”,销量日增。但有细心读者发现,礼包内各种食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并不相同,消费者不查看易导致食品过期。
读者王女士告诉,元旦时来家里串门的亲戚朋友多,收了几个食品大礼包。王女士拆开其中一个大礼包后发现:里面各种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各不相同,她再打开其他几个大礼包,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。“如果以为(生产日期、保质期)都一样,那很容易就放坏了。”王女士说。
昨晚,走访了沃尔玛、家乐福和物美等超市,发现各品牌大礼包内的不同食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不尽相同。
以628克装的旺旺大礼包为例,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11月11日,未注明保质期。
包内的“开心酥小饼”生产日期为2008年11月21日,保质期为12个月。“小小酥”生产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,保质期为9个月。包内其他品种的食品也有各自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。
上好佳、乐事等品牌的大礼包食品也存在同样的现象,一些品牌的食品大礼包外包装上甚至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或者只标其中一种。
今天上午,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北京市质量监督局的咨询,工作人员表示,只要大礼包里的各种食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即可,并未要求商家在大包装上特别标注。
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,大礼包食品的确容易让消费者“误读”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消费者在购买类似食品时,一定要特别注意。